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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 批关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尊敬的贷款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我行已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工作。您可通过我行手机银行在线进行转换,也可到我行贷款经办网点线下办理转换手续。

为进一步方便客户转换操作,我行将于2020年8月起为仍未办理转换贷款客户提供批量转换服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范围

(一)如您的贷款符合以下条件,我行将对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

2.且截至2020年7月31日(含),仍未完成相关LPR转换操作。

(二)以下情况,无需转换

1.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2.已使用固定利率的贷款;

3.已经使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方式发放的贷款。

二、转换规则

(一)本次批量转换是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具体利率加减点数值由原合同中约定的最近执行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最近一期相应期限LPR的差值确定,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二)统一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利率在贷款剩余期限内保持不变。

(三)如您希望随(LPR)转换一并变更利率浮动方式、重定价周期及重定价日,建议您在批量转换前通过手机银行或到我行网点协商办理。

(四)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三、转换时间

我行将自2020年8月25日起,按照统一安排,陆续开始办理批量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于2020年8月底前完成。如您对本公告转换事项持有异议,请您于2020年8月25日(不含)前联系我行各网点客户经理或网点负责人。

温馨提示: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如您不愿意参与

此次批量转换,请您在8月25日(不含)之前选择登陆手机银行或联

系原贷款业务办理机构,与我行协商具体定价基准转换事宜和签订补充

协议,如您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我行将视同您同意转换为固定

利率。

本次批量转换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办贷网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网点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总行

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联通公司大楼一楼

0851-28750188

长征支行

遵义市红花岗区外环路春天堡锦江路口(永辉超市下行150米)

0851-28460118

新蒲支行

遵义市新蒲新区1号还房小区42#

0851-28688091

遵义红花岗富民村镇银行

             2020年8月14日